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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最终解释权”说事最高罚3万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9日 09: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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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5月19日讯 最近,记者走访和调查时发现,虽然市工商连续出台了四大领域霸王行为认定条款,但市内一些商家、商场店内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消费卡、会员卡,特别是“五一”促销活动内容中“此卡的最终解释权归某某店所有”、“免费泊车车损自负”等霸王条款依然十分醒目。

  随后,接受采访的市工商局相关执法部门,他们表示,通过近两个月的霸王条款专项整顿,一些商家已被立案调查。近日,按照国家、省工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行动精神,全市工商系统正积极部署,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仍然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视法律于不顾,一意孤行霸王行为的商家将处以3万元的最高上限罚款,并在相关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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