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都兰县工商局向“最终解释权”亮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8日 16: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海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工商局以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房地产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剑指不平等格式条款、霸王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独自拥有“最终解释权”等强加给消费者被动接受的不合理、不公平的违法、侵权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

  在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中,都兰县工商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家手机超市宣传单上印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内容,遂对该超市在印制宣传单前后的销售、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责任约定等方面展开调查。经查,这家手机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11条第4项中“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之规定,都兰县工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按相关规定对该超市进行了从重处罚。

  目前,该项整治活动仍在有序开展。 (作者:吕华 徐凡)

热词:

  • 最终解释权
  • 都兰县
  • 亮剑
  • 工商局
  • 剑指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 一家手机
  • 房地产业
  • 平等格式条款
  •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