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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兰州5月17日讯(记者卢吉平牛彦君)岷县雹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省财政厅立即进入防汛抗洪应急状态,采取多项紧急措施,全力投身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支持做好防汛抢险应急抗洪工作和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灾害发生后,省财政厅会同省抗旱防汛指挥部、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及时向国家有关部委专题反映受灾情况。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中央财政紧急拨付我省防汛补助资金2000万元,生活救助资金2.5亿元。
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5月11日,省财政厅紧急调拨救灾资金1400万元,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下达。其中防汛经费200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0万元,调度应急资金1000万元,用于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解决目前受灾群众应急阶段的口粮、衣被及临时安置等基本生活困难,缓解岷县资金紧张状况,并积极配合省民政厅起草了《关于做好岷县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工作的意见》,参照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受灾人员救助安置办法,制定了此次雹洪泥石流灾害的受灾群众补助政策和标准,报请省政府审定后执行。
5月14日,根据省教育厅统计,省财政厅紧急拨付80万元教育救灾款,主要用于受灾中小学校的应急维修,由岷县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实际受灾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并将受灾资金尽快下达至受灾学校,确保专款专用。
5月15日,省财政厅起草了《甘肃省“5 10”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管理办法》,将由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办法》对救灾资金和物资筹集、捐赠资金和物资接收、救灾资金使用范围、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拨付使用、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督检查做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