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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昌九高速公路昌北收费站至昌樟高速公路昌西南收费站区间路产管养责任移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9日 04: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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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昌九高速公路昌北收费站至昌樟高速公路昌西南收费站区间路产(以下简称“区间路产”)系江西省高速公路网中的枫生高速,由本公司经营收费和管理。其中枫生高速K1+520-K16+668(含南长线1.308公里)长16.456公里,属昌九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至2030年3月31日止;枫生高速K16+668-K29+430长12.762公里,属昌樟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至2029年6月30日止。

  鉴于南昌市城市框架扩张和上述区间路段位于城市框架内的实际情况,为便于该区间路产管养,同时支持和促进城市发展,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协调和省交通运输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协商,2012年5月12日,省交通运输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就区间路产移交事宜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将上述区间路产(不含房建设施及用地、机电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移交给南昌市人民政府,由南昌市人民政府承担建、管、养责任;

  二、移交管养责任后上述区间路产收费经营权归属仍为本公司,收费期限及收费标准保持不变。若枫生高速收费经营权属、收费期限或收费标准作调整,上述区间路段分别随原昌九高速、昌樟高速一并相应调整;

  三、移交协议签订后本公司在201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南昌市公路管理局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用于该区间路段的公路维护。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对南昌市公路管理局给予适当补贴。

  该区间路产管养责任移交后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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