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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通讯员李雪琴报道)5月18日零时,我区首次公路计重收费里程碑在G30星星峡通往吐鲁番路段开启。这是笔者5月17日从新疆公路管理局获悉的。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积极响应国家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少载少缴、多载多缴、空车受惠、超载加收”的原则,充分地体现新疆自治区通行费收取的公平性、合理性和科学性。5月10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已在吐峪沟、烟墩收费站开展模拟计重收费工作,收费人员进行上机计重收费操作、应急处置操作等流程。
此次实行计重收费后的路段包括星星峡、烟墩、二堡、一碗泉、鄯善东、吐峪沟等六个收费站,全长584公里。结合我区货运实际情况,G30星星峡至吐鲁番段公路采用的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在0.050元/吨.千米-0.070元/吨.千米不等,为全国中西部最低水平。
实施计重收费后,超载车辆运输成本将增大,超载30%—100%(含10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超载10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2倍计收。该路段行驶的客车暂沿用原有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等免交车辆通行费,以及国家和自治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交通车辆通行费外,当鲜活农产品车辆(含农用车辆)超载30%以上时,按计重收费收取车辆通行费,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目前,计重收费已在全国许多省份得到了推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计重收费对规范货运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国家公路财产,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治理超限超载,实现公路交通收费标准的合理化、规范化有着重要意义。我区将逐步推进计重收费工作,计划“十二五”期间在全区推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