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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核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8日 08: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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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根据国家和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查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市属各单位及各区、县,设置使用的各类无线电台站均在核查范围内,包括广播电台、微波、通信基站、无线集群等。重点对市级各部门、小区物业、建筑工地、餐饮娱乐、酒店宾馆、商场超市、茶园等各类场所使用的对讲机、车载台等进行核查。

  二、核查要求

  (一)已取得合法无线电台执照的单位和个人(业余无线电台除外),必须对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自查,认真填报《无线电台站核查自查表》,确保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实时,并于5月31日前报送市无线电管理处。

  (二)未取得无线电台执照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市无线电管理处主动申报,填报相关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补办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手续,领取无线电台站执照。

  (三)对于不按无线电管理法规办理设台手续、擅自变更台站参数、不交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单位和个人,核查中一经发现,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三、相关事项

  各类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和《无线电台站核查自查表》可从市无线电管理处网站(http://wwb.xining.gov.cn)下载或到市无线电管理处领取。

  办公地址:城中区新青巷4号

  (西门体育场南侧)

  联系电话:8230780 8587762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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