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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无线电管理机构2012年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部署,切实保障我市政治经济生活中的无线电安全,结合今年的无线电台执照年度核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
除免电台执照的微功率无线电台以及移动电话以外的在深圳辖区设置的各种业务的无线电台站,台站使用单位必须在3月底前,按照规定的数据格式填报资料;市无线电管理局对台站使用单位所填报的台站资料通过人机见面进行检查核实,对未填报台站进行处罚,对通过审查的台站办理电台执照核验,核发电台执照。
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台站使用单位自查及填报数据阶段。各台站使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整理已办电台执照及未办审批手续的全部所设台站的资料,登录全省统一的外网台站数据填报系统(网址:http//www.gdradio.gd.gov.cn网址对应IP210.76.69.68)按系统要求录入后再导出为统一格式的电子文档,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及国无管表2(网站可下载),一并报送我市无线电管理局。
各移动运营商、全市大系统台站的设台单位(如广电、民航、公安、海事、气象、铁路、渔政等)通过大客户台站数据填报软件(此软件是以光盘方式提供给台站数量多和对填报台站数据有保密要求的设台单位,本地安装和本地导出数据,无需上网),填报自查后的本系统所有台站数据,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及国无管表2(网站可下载),一并报送我市无线电管理局。
(二)第二阶段 4月1日-7月31日
核查阶段。市无线电管理局对设台单位报送的台站数据进行整理,并通过无线电监测以及设备检测手段逐一上门核实台站数据。对台站使用单位的无线电管理情况作出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实施行政处罚。
(三)第三阶段 8月1日-9月30日
台站整改抽查阶段。市无线电管理局根据被检查单位使用台站的具体情况以及整改报告情况,针对性地上门检查整改情况。
三、年度电台执照核验程序
今年度的无线电台执照核验工作将在申报数据的基础上办理,申请核验单位应按前款要求填报数据,提交规定格式的资料,并提交电台执照核验申请,我局发放申报回执作为领取电台执照前的台站使用凭证,待所申报的台站核实审查后,申请单位缴纳无线电管理费,我局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切实落实相关事项,为我市无线电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联系人:董杰,电话:23886309、15920013602
孔庆丽,电话:82001177(市民中心窗口)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