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保障房质量安全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8日 04: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就保障房建设中暴露出的问题回应

  据新华社电近期一些地方保障房建设中暴露出的问题,再度引发人们对保障房建设的关注。2012年,保障房的资金压力得到缓解了吗?确保质量安全方面有何新举措?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问题怎么解决?针对这些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17日接受了记者采访。资金压力逐步得到缓解

  问:资金筹集事关保障房建设进度,2012年保障房实际在建工程量很大,资金是否有保证?

  答:截至4月底,中央已下达地方1483亿补助资金,其中,第一批补助资金454亿元于2月份下达地方,较上年提前1个月。

  在大规模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部分财力薄弱的市县遇到了资金筹集难的问题。为帮助地方解决好资金筹措问题,这几年国家采取了多项积极措施:中央财政加大资金补助力度,2011年分批共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526亿元,2012年将按不低于2011年的规模安排;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制定了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的措施,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配套建设资金,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等政策,支持地方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总的看,地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面临的筹资金的压力会逐步得到缓解。推行质量安全永久责任制度

  问:保障房工程质量问题,社会关注、群众关心,2012年有何新举措?

  答:除了继续加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建设程序、推行质量安全永久责任制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监察部还将质量安全纳入住房保障约谈问责范围。各地区也将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纳入了对市县人民政府约谈和问责的范围。

  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障房项目的规划布局和基础设施配套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了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加快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

热词:

  • 质量安全
  • 房建设
  • 问责
  • 约谈
  • 建设部
  • 补助资金
  • 棚户区改造
  • 安居工程
  • 住房保障
  • 保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