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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力度,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真正做到有备无患,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火源管理,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
二、目标
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
三、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十.一”长假期间,入山采集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任务艰巨,因此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村、组。各有林村和各场、矿要继续按春防的做法,在林区道口,重要地段和重点区域增岗设卡,派人死看死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春防工作不出问题
2、必须使护林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要消灭一切麻痹思想,做到见烟就抓、见火就罚,把防火工作纳入日程,把防火工作作为第一件大事来抓。
3、在全镇开展依法治火宣传活动,各有林村和各场、矿要在醒目位置粘贴防火宣传标语,在入山道口插设防火旗。
(二)强化扑火队伍建设
各村要组织好半专业扑火队伍,健全防火组织机构,组建五十至八十人的快速扑火队,名单必须上墙,配齐水车防火工具,各专业户对本辖区要有专人管护。
(三)严格控制火源
1、秋季农忙人员增多,尤其靠山和山里农田,坚决禁止烧荒、烧秸秆,和一切野外用火,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2、坚决禁止防火期内上坟烧纸。
3、入山人员不准带火入山,车辆必须带防火罩,严防漏火。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必须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在防火期间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坚决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信息畅通,反馈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火情的现象发生,对隐瞒火情贻误战机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要加强夜间巡逻,划分责任区,各村领导及包村领导抓好本防区的防火工作,并明确责任。
五、防灭结合,做好扑火的准备
各单位要落实好扑火队伍,做到一有火情,随时听从调遣,要积极支援,密切配合,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森林防火指挥部机构:
总指挥: 肖剑波 (镇 长)
副指挥: 蔺树坤 (纪委书记)
崔绪勇 (武装部长)
陈 伟 (农业镇长)
张庆宝 (安全镇长)
成 员: 徐宝强 (林业站站长)
罗玉杰 (武装副部长)
办公室: 田万东 刘殿双
向 导: 滕培林 张大利
县防火指挥部电话:0467--5582564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镇防火指挥部电话:0467--5583219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