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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6日),省政协召开“深化我省科研体制改革”调研座谈会,省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到会介绍情况。省政协副主席温兰子出席座谈会。
笔者从座谈会上获悉,近年来广东涌现出一批新型科研机构,但大多注册为民营非企业,无法像国有科研机构一样在采购进口仪器设备时享受税收优惠。为此,一些新型机构不得不戴上“事业单位”的帽子。
省科技厅副厅长张明表示,广东在深化传统科研机构改革的同时,还积极优化环境,探索建立新型科研机构,并取得显著成效。近两年,珠三角地区涌现出一批以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华大基因研究院等为典型代表的新兴技术创新机构。
张明说,在华大基因研究院,一位才17岁的高二学生就担当研发经费达500万元的项目组长;平均年龄仅为25岁的4位年轻研究人员在《自然》杂志发表了论文《构建人类泛基因组序列图谱》,首次提出“人类泛基因组”的概念。
然而,一些新型科研机构因其民营非企业的身份,在发展中也遭遇了一些难题。
先是难以享受采购仪器设备免税的政策优惠。现行政策规定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可全额退还增值税,却把民营和外资公益类(非企业类)科研机构排除在外。新兴技术创新机构大多注册为民营非企业,无法享受国有科研机构进口科教仪器设备及实验用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政策优惠。香港6所大学在深圳设立的研究院只好“借壳”港资公司进口免征进口关税的仪器设备。
“深圳市政府破格为华大、光启两家研究院戴上‘事业单位’的帽子。但这种回归体制的做法,势必影响到机构灵活的运行机制和股权激励政策。”张明表示。
再是承担政府科研项目受限制。一方面,由于民营非企业的身份,在竞争各级政府科研项目时,不能享受科研机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这类创新机构普遍没有事业费,政府科研项目限定研究经费用于人力资源费用的比例过低,难以体现这类创新机构中人才的核心作用。(编辑 张颖)
作者:记者/雷辉 通讯员/陈小康王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