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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翡翠城小区(资料图)
中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不仅在北京,全国多个地方都有。北京翡翠城小区业主近日将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
参选业主大会筹备组需交物业费收据
今年2月,大兴区清源街道办事处在北京翡翠城香留园小区内张贴了《致全体业主的一封信》,其中将“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还有“小区内无与其相关的违法建设”作为业主报名参选翡翠城香留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必备条件,同时还要求业主在报名时要提供“交付物业费收据复印件”。数位业主因此失去参选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资格,业主不服,便将大兴区清源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5月10号已经在大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不过并没有当庭宣判。
那么数位业主为何会因为大兴区清源街道办而失去参选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资格?他们又为什么会如此在意这个参选资格?
2011年11月27日下午,在北京市大兴区翡翠城三期小区游泳馆的二层,业主举行了一场自发的维权大会。北京大兴区翡翠城区的开发商是北京市华润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区的管理方是华润置地(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就是业主的维权对象。
据记者了解,这种维权大会已经开了不只一两次。翡翠城小区业主认为,是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所以使得小区的环境变的和当初合同中承诺的相差甚远。部分业主记者表示,物业服务水平差,为什么还要按时上缴物业费?因此一部分业主选择了用抵制交纳物业费的方式来表示对物业公司的不满。同时业主们也希望能够尽快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这样可以和物业服务企业具有平等的对话权,来真正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能够对开发商选聘的物业公司的各种不当行为实施监督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