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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邝凝丹 通讯员 江舒 林伟铿) 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为期三天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简称《综合执法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同时,检查团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也提到了《综合执法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执法瓶颈存在,甚至出现了“城管怕小贩”的怪象。
三年来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昨天上午,检查团召开了《综合执法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第一次全体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古石阳代表市政府作了关于贯彻实施《综合执法条例》情况的报告,向市人大检查团汇报了自2009年9月1日开始至今《综合执法条例》的实施情况。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三年来,广州市城管执法队伍严格按照《综合执法条例》履行职责,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查控违法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整治“六乱”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工地管理和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秩序步入良性运转轨道,整治违法户外广告招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条例实施过程仍遇到困难
不过,与会人员还提出《综合执法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执法范围任务和执法力量不匹配。目前广州城管执法范围涵盖市容环境卫生、环保、工商、建设、市政、城乡规划等8个方面232项,涉及100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法区域也从城市延伸到了城郊、乡村。而目前,全市城管执法编制只有3196名。繁重的城市管理执法任务与执法力量不足形成矛盾。
另一方面,重大执法难题、执法“瓶颈”制约执法。村民、村社集体违法建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难度很大,阻挠执法和暴力抗法的现象比较严重。乱摆卖尤其是少数民族人员乱摆卖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城管执法束手束脚,甚至出现了“城管怕小贩”的怪象。“泥头车”运输时间过短,一定程度造成“泥头车”的多拉快跑,余泥受纳场所多年前就已饱和,目前没有一处合法规范的受纳场所,客观造成偷排乱倒行为的发生。有些特殊单位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查处难、拆除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