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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来穗宣讲仲裁新规 百余粤港人士出席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5日 19: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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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广州5月15日电 (刘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与广东省贸促会,15日在穗联合主办“涉外经贸纠纷与仲裁暨贸仲委2012新规则解读研讨会”,就5月1日刚刚施行的仲裁新规进行宣讲。

  研讨会吸引粤港两地百余名贸仲委仲裁员、律师、企业法务、高等院校法学研究者出席。

  广东省贸促会副会长司庆伟表示,广东是外向型经济大省,涉外商事纠纷数量庞大、类型多样,在预防和解决纠纷方面市场需求高端且空间巨大,传统的诉讼途径早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涉外仲裁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法律服务国际化的重大挑战。

  为适应经贸纠纷的新要求,贸仲委今年2月公布了新的《仲裁规则》,并于5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新版《仲裁规则》更加突出仲裁服务的国际特色,并进一步强调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据前来广州宣讲的贸仲委专家介绍,新版《仲裁规则》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语言时,最方便当事人的语言可能被确定为仲裁语言;当事人可选择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可以约定适用于实体争议的法律等。这些规定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充分尊重,符合中外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目的和需求。

  前来参加研讨会的多家大型国企表示,不久前王老吉商标红绿之争落定,贸仲委最终裁决王老吉重回广药集团怀抱,使得社会各界对仲裁方式解决商事争议重新给予关注,此次各企业纷纷派出企业法务,抓住研讨会机会学习贸仲委新规则,以便应对贸易纠纷。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仲裁机构,目前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最重要的常设仲裁机构之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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