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读者孙先生来电问:
“我因得到本单位今年第一季度最佳业绩奖8千元,在同事万某和李某的强烈要求下,不得已请他们到酒楼吃一顿饭。席间,两人轮番地、半软半硬地劝我喝了很多酒,我醉了,回家时从楼梯上滚落下来,造成两根肋骨和一只手臂骨折,直接经济损失约3万多元。事后,万某和李某虽慰问了我,但却拒绝赔偿我的损失。请问律师:我被他们灌醉酒后摔伤可否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该怎样要求他们赔偿?”
律师解答:
这是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及责任承担方面的问题,下面简要分析:
首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你的同事万某和李某应当、能够预见到你过量饮酒会造成不良、甚至危险的后果,但是他们仍然“轮番地、半软半硬地”劝你喝下很多酒,致使你醉酒后摔伤。万某和李某两人对你酒后摔伤的发生有重大过错。那么,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万某和李某两人的行为对你构成侵权,你可以要求他们两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但是,有一个问题必须明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过量饮酒会造成不良、甚至危险的后果,这一点孙先生你也是能够预见的,你当时可以拒绝过量喝酒,而你却碍于同事情面喝醉了酒,因此你对摔伤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其次,《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六项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六)赔偿损失;”因此,你享有要求他们两人赔偿你的损失的权利,而他们两人则负有赔偿你损失的义务。再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三条:“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第十四条:“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以上法律规定可以帮助孙先生你明确“怎样要求他们赔偿”的问题。
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