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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大盗”石柏魁终获刑13年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5日 06: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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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消息据检察日报报道:备受关注的石柏魁故宫盗窃案14日上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法院最终作出维持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石柏魁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3万元的裁定。

  2012年3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查明,石柏魁所盗窃的9件展品投保金额为41万元,其中丢失的3件展品保险金额为15万元。一审法院认为,石柏魁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盗窃展品,情节特别严重,又系多次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判决。

  宣判一周后,石柏魁通过其辩护律师递交上诉材料,请求二审法院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对其量刑。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

责任编辑:冯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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