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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党旗添光彩 孙敏英:用爱之手拉住失足少年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2日 16: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北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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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敏英

  天津北方网讯:11日上午,东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公诉人是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孙敏英。38岁的孙敏英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指控事实,到构成罪名以及量刑情节等一一作以陈述。闭庭后,孙敏英告诉记者:“这起案件涉及四名未成年人,我们本着帮教的原则,尽量为他们找到可以从轻量刑的情节。”

  孙敏英说:“开庭审理前,我们得做足功课,光案卷就有11本,摞起来有一尺多高。看这些孩子犯错,我又心疼又着急,真希望能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孙敏英曾在侦查监督科工作14年,总共办理、审批审查逮捕案件1300余件,其中不乏大量疑难案件、重大复杂案件,但无一错案。孙敏英说:“如今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工作,更需要认真、细致和爱心。”

  这时,孙敏英接到一个电话,便匆匆赶回检察院。路上,她告诉记者:“是以前帮教过的一个孩子的父亲来了,两年前,那个孩子高考完参与了一起打架斗殴事件,他父亲拿着录取通知书找到我,声泪俱下地要我帮帮孩子。作为母亲,我特别能够理解,便多方奔走,寻找从轻量刑的证据,终于让孩子按时到大学报到。”回到检察院,孩子的父亲对记者说:“孩子现在特别乖,这不,从广东寄了特产回来,嘱咐我一定得给孙姨送来。”

  忙完手头的工作,孙敏英对记者说:“我带你去我们联系的爱心企业看看吧。未成年人接受检察机关讯问时应由法定代理人在场陪同,但是东丽区外来未成年人比较多,父母都不在身边,为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创新机制,积极寻找合适成年人代替,比如人民监督员、教师、企业负责人等。”来到位于东丽开发区的这家企业,门卫师傅见到孙敏英便热情地打招呼:“又来看小成了!”小成17岁时因入户盗窃被移送检察机关,正是这家企业充当了他的“法定代理人”,促使他积极改正错误,得到了身边人的信任,还留在了企业工作。本报记者李 倩实习生李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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