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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台“31条”新政拉小微企业一把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2日 10: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都市快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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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5月12日消息:5月10日下午,温州市第一家注册资本“零首付”企业——温州佳尔威服饰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负责人叶秀云从个体户老板转变成了“企业老板”。

  企业注册“零首付”在过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在鹿城区开了七八年服装店的叶秀云,碰对了时候。

  4月底,温州市工商局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31条”),而内资企业注册零首付便是其中的一条。昨天,温州市工商局正式对外发布“31条”。

  “钱”方面可以缓一缓

  “31条”主要围绕两方面给予支持,一方面是资金上,一方面是场地上。

  为了给当下小微企业解资金之困,该工商局开出“良药”。

  第一剂便是开启内资企业“零首付”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一般情况,内资企业在注册登记时,首期通常至少需要缴纳20%的注册资本。该工商局就突破这一条框,规定股东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且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余额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

  “住所登记”也不是难题

  过去,厂房或者住宅要直接登记为经营场所,工商在原则上是不予登记的。

  在“31条”中有7条,来突破“住所登记难”问题,其中包括支持企业最大限度利用住所资源,允许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企业以集中办公区经过物理分割的独立区域作为住所。

  对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个体工商户、企业,不开展实体经营的,允许其利用已取得合法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直接作为经营场所进行工商登记。

  个体户想转升企业也有利好

  昨天,温州市还对外发布了一个促进个体户转型升级的文件。

  根据昨天正式对外发布的《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转型升级的个体工商户对象”:一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登记为企业的,如印刷业,旅行社;二是利润高、发展空间大、有升级需求的,如娱乐场所、桑拿足浴等。

  该《意见》还提出了10条鼓励措施,比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法人企业的,原个体工商户的产值、销售额予以连续,银行部门应积极予以信贷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及相关前置许可事项均依变更手续办理,免收登记费用;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允许继续使用原字号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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