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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讯 阳丽、记者秦海峰报道:5月11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2012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实施工作将于5月16日正式启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也已出台,以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后顾之忧。
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将根据乡镇公务员招考职数情况,在每年的公务员考录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招录“三支一扶”大学生。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力度,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将拿出一定的比例,聘用具有相应专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包括全国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自主创业“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已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政策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免费介绍职业
对于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江西省规定,各级公共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同时,愿意留在基层原服务单位就业的大学生,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