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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董智媛 通讯员罗雪雁程贤军)5月7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红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华红一行听取了市政府、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博罗县、惠阳区的专题汇报,与市有关部门、台商协会、台资企业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并实地查看了部分台资企业。华红希望有关部门在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台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让台商获得更大发展。同时,积极引导台商加强自我管理,依法依规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台商健康发展。
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我市累计引进台资企业1525家,投资总额41.8亿美元,位居全省第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