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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偿家教将被惩罚 湘潭重点监控7类教育乱收费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11: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沙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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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湘潭讯(记者 刘炬 通讯员 左谷青)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湘潭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暨加强学生食堂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湘潭已出台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重点监控制度,重点监控7类乱收费行为。因教育乱收费被中央、省、市媒体曝光的单位或学校,将面临不同程度惩罚。

  重点监控的7类乱收费行为包括:违规收取补课费,并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成建制补课;违规收取资料费、考试费、试卷费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费”,以及向家长收取与入学、编班挂钩的各类“赞助费”“教育捐款”等;幼儿园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收取费用,以及向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克扣、侵占、挪用、私分学生伙食费;民办培训机构以为优质教育资源学校招生为幌子违规举办的升学培训班、“特长生”班,以及各类竞赛的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家养,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

  重点监控的对象为被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列为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对象的单位;一个学期内,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收到的举报与省、市相关部门收到的举报,两者之和排名全市第一位的县(市)区,以及排名全市前三位的中小学;被省级媒体曝光的县(市)区和学校;教育乱收费问题比较严重或性质比较恶劣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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