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隋云雁 实习生程静茹报道)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今年5月至11月开展“人民满意交警队”、“人民满意交通民警”评选活动及执法理念教育活动,以此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全力保障“田字型”快速路建设期间道路基本畅通,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除了希望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此次活动还重在教育鞭策那些不求进取、得过且过、执法生硬、侵犯群众合法利益的民警,树立首府交警、特警理性、文明、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
按照要求,“人民满意交警队”要做到保障道路施工建设期间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成绩突出,民警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群众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和民警执法满意率在85%以上,年内无群众有效投诉和信访案件,近3年未发生民警和交通协管员被媒体曝光事件、违法违纪问题等。
“人民满意交通民警”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日常管理工作有创新,有力缓解交通拥堵等。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公布了《规范执勤执法责任追究办法》,重点查处交通民警政令警令不畅,工作落实不力,迟到、早退、脱岗不认真履行职责,接处警推诿,执法不当简单粗暴,窗口服务态度生硬,不履行告知,不按规定着装,警容风纪不整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