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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出台轨交管理意见 站点出入口将“属地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22: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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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府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民网 李欣 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今后,本市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高架区间投影区域及周边环境将实行“属地化管理”,即由其所处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新民网记者今天(9日)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政府近日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轨道交通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市交港局副局长周淮介绍,《意见》的下发主要是为进一步加强本市轨道交通管理,降低安全风险,提升服务水平。《意见》共分四部分三十二条,主要对轨道交通的工作原则、体制机制、规划建设、安全防范、监管执法、属地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明确,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需要按照全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规划线路的走向和敷设方式,合理确定车站选址和换乘方式,加强站点涉及,优化站内布局,完善外部交通组织。

  同时,《意见》要求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制定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规范标准,增强第三方安全风险评估力量,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积极运用微博等新媒体,更好地回应社会对轨道交通的关切。

  此外,《意见》还明确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高架区间投影区域及周边环境,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管理,并对所属区域的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给予支持并做好协助处置工作。(新民网记者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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