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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检察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实现办结回复率、代表满意率100%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08: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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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共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5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率、代表满意率均为100%。不仅使代表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增进了代表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促使检察机关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识,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该院党组始终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人大会议期间,由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代表团听取代表对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会后,院党组专门听取参会人员的汇报,将代表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及建议进行归纳梳理,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全院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对照部门工作,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对代表的书面建议或在大会期间的口头建议,院党组非常重视,逐一研究后,交具体承办部门办理,并要求限期办结。代表建议办结后,经专人审查并拟出复函,由分管院领导审签后回复代表。对重大由影响的案件和事项,院领导还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并帮助协调解决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规范程序,落实责任。该院制定了《德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办法》规范了代表建议的受理、送阅、交办、办理、催办、结果审查、回复和听取反馈意见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为了把此项工作深化、细化,本院专门成立了代表联络室,选派了业务精、责任心强的通知负责代表建议的办理和代表联系工作。同时坚持办理工作时限预警制、退回补充报告制和分级负责制,对办理时限届满十日前仍未办结的,向承办部门实预警;对办理结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求承办部门补充报告或退回重报;每一件代表建议的回复都要经过承办部门、代表联络室、院领导分级把关负责。

  三是加强沟通,争取支持。为了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要求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在办理代表建议前要主动听取代表意见,全面了解代表意图,办理后再次与代表联系、沟通,征求其意见后再回复,尽可能使代表满意。在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活动中,院领导亲自参与,正视工作中存在在问题,改进检察工作,用诚信和实干去赢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认真办理,注重实效。办理代表建议,该院都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兑现答复意见。如王小丽代表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阳光检察”建议后,该院在对今年来诠释检察机关“阳光检察”的基本情况及改进措施答复王代表后,立即狠抓改进措施的落实,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明确、具体的“阳光检察”办法,增强了“阳光检察”的可操作性,并将“阳光检察”工作进行的情况适时向人大代表沟通,受到了人大代表的高度赞扬。(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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