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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不能离开群众主体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07: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辽宁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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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体是群众,核心是方法,目标是和谐。

  要把民生置于优先位置,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在推动社会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用群众工作解决群众问题,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始终发挥人民群众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和决定力量,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和依靠力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观点。必须始终紧紧依靠群众,真心向群众求教,从群众中谋取良策,用群众工作来解决群众问题。必须把主要工作精力向“忧民、急民、富民”上聚焦,设身处地为民众着想,把民生置于优先位置,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是核心。要运用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要运用好“老年说和团”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其维护基层群众和谐稳定的作用,让“老年说和团”成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经济发展的得力助手、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力军。要运用好“三老”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在服务“三农”发展中参与社会管理,以服务促和谐。要充分发挥老龄委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作用,做到“和谐一个老年人,稳定一个大家庭”。要运用好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进百村、入千户、助万民、促发展、保和谐活动。

  要始终把和谐稳定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目标。认真落实保护群众利益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做每件事情之前都要首先考虑群众利益,建立长效机制,使群众的利益真正得到保障。要以纠纷调处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平台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建设富庶和谐秀美康平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康平县委书记王一兵日前在康平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上如是说

  □本报记者/侯永锋整理

  -简介:

  王一兵,1964年1月出生,2011年4月任康平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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