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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海南视窗5月8日电(余恒平、通讯员余德厚、黄灵钰)日前,琼中县人民法院采取有力的执行措施,圆满执结一宗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申请人原属被执行人公开招聘的员工,被执行人为某国家事业单位,申请人到岗工作期间(2009年8月28日至2011年3月31日),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后,因就离职的经济补偿形式问题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申请人遂向琼中县仲裁委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被执行人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到法院,经省一中院做出终审判决。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申请人遂向该院申请执行。
该案执行标的共计14359.79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该单位开支大,经费困难为由,拖延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在充分评估该案的执行标的,以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带来的相关后果后,认为该数额的给付不至于影响到被执行人的正常运转,琼中法院遂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划了不属于专项资金的相应数额款项,兑付给申请人,使该案得以顺利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