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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本市国企老总的职务消费是否廉洁将成为任免重要依据。昨天,市财政局公布了由该局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共同出台的“京财企〔2012〕572号通知”,决定以适当方式公开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
通知称,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本市决定增强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透明度,以适当的方式公开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企业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部门应将职务消费作为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将其廉洁从业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本市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监督制约机制,对本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现状和已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和分析,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规范职务消费的实施办法。
本市要求,具体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负责人的范围、具体职位、各职位的职务消费项目、具体标准、发放形式、管理措施、企业内部审核与监督程序、违规处罚及其他要求等。
四部门在通知中称,各管理企业要按照上述要求,确保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严执行。对企业负责人违反职务消费制度,不接受监督检查和拒不改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和企业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有关部门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努力做好本企业规范职务消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