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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孙书记,您好!
本人与现任妻子均属再婚,婚前都各自生育一个孩子。我和她都是公务员,按照现行福建省的计生法规,像我们这种情况不允许再生一胎。可是,尽管我们志同道合,却常常为没有一个共同的孩子而遗憾。随着共同生活的时间长了,想生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孩子的想法越来越强烈,这个孩子,将为我们婚姻起到纽带作用,不会让我们在周围人异样的眼神下过日子,而且家庭肯定会更温馨、更和谐。
近日了解到,安徽省、浙江省等多个省份都已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放宽了再婚家庭的生育政策,只要是再婚,且婚前孩子合计不超过2个就可以再生一个,这是多么人性化的政策呀!在此,我恳请开明的孙书记能本着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精神,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特殊群体的生育愿望,让我们这些曾经受过伤的心灵不再受伤,让我们这些经历过挫折的家庭再扬笑声。
十分盼望孙书记能在百忙之中倾听民意,早日放开再婚再生育政策。谢谢!
福建莆田市民 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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