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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
核心提示:近期曝光率颇高的蓝波湾小区票决物管公司去留的投票在正式开票前一天被中山市住建局发函叫停。住建局称业委会此次召开业主大会的议程不合规,而业委会则认为投票操作并未违规,住建局行政干预业主投票不合法不合规,将申请行政复议。
文/记者齐华伟、秦松
蓝波湾小区票决物业公司去留投票的开票日期经过两度延迟,最终定于4月28日正式开票,然而在4月27日,中山市住建局突然给蓝波湾业委会发函,责令业委会终止筹备中的业主大会。
住建局:
业主大会议程与法规有冲突
记者在一份加盖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科”公章的函件中看到,住建局称,近日接到了小区部分业主反映即将召开的业主大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并联合西区分局、西苑居委会等部门展开了调查,调查显示的确存在与法律、法规有冲突的地方。
函件中表示,此次业主大会存在投票表决方式不正确,公示内容与表决项不一致两项违规之处。函件称,业委会以“反对票”的得票数来决定表决结果的方式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表决事项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决定无效;而业委会在召开业主大会征求意见的公告中要求业主授权业委会监管和支配小区公共收益,但《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公共收益的支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该事项的表决直接影响到了小区业主的基本权利。
由此,住建局责令业委会终止筹备中的业主大会并按照有关法规重新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业委会:
并未违规将申请行政复议
对投票被突然叫停业委会主任吴先生表示,函件中的内容不妥,国家并没有法规规定必须用赞成票的得票数来决定投票的结果。而公共收益的问题,其表示,相关负责人没有仔细看过公示的内容,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以及如何分配公共收益,在召开业主大会的公示中已经有说明并公示了。
吴先生表示,从3月初决定召开业主大会开始,就已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住建局相关部门,“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都没说有问题,偏在最后一刻叫停,这种行政干预权合法吗?”吴先生还表示,4月27日收到中山市房协的电话,要求业委会派员在当天下午2:30后到房协取一份住建局的函件,下午回到小区却发现该函件的内容已被张贴到小区。吴先生说,本来是给业委会的函件,为什么物业公司提前得到并张贴也难以让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