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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司文)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蛋奶工程”实施标准也提高到每生每天3元。
今年我省周至等43个试点县(区)全面落实“营养计划”,“营养计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营养计划”试点县(区)可采取以下三种供餐方式:一是学校食堂供餐,每天制作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由学生凭餐券领取;二是课间加餐,目前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统一向学生提供鸡蛋、牛奶为主,水果或其他营养食品为辅的加餐或课间餐;三是向具备餐饮资质的企业(单位)食堂或者周边学校食堂购买供餐服务。除43个县实施“营养计划”外,其余64个县(区)继续实施“蛋奶工程”。“蛋奶工程”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2元调整为3元,全年由250天调整为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作者: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