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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电瓶不成 三未成年人放火烧车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5日 14: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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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嘉兴5月5日电(赵小燕 通讯员 童法 童剑)三个来自云南的未成年人辍学后,以偷盗电瓶车里的电瓶为生,遇到偷不成的情况后,竟迁怒于车主,放火烧车。5月4日下午,浙江桐乡法院以放火罪对其中的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吴某今年15岁,云南昭通人,一年之前跟随父母到桐乡生活。平时,吴某和他的弟弟则整日在社会上晃荡。

  去年11月初,浙江嘉兴桐乡崇福镇的居民小区内接二连三发生电动车燃烧事件,一时间搞的人心惶惶,一些居民甚至不敢骑电瓶车了,害怕在骑的时候发生燃烧事件。

  后通过公安部门侦查,查明这些电动车燃烧事件系人为纵火,并很快将纵火者抓获,令人吃惊的是竟然是几个十几岁的小孩所为。

  原来这些小孩都是跟随在桐打工父母的新居民子弟,由于种种原因,他们都已不上学,整天在街上晃来荡去的。而平时父母又不给零花钱,所以这些小孩干起了偷鸡摸狗的事情,还偷起了电瓶车电瓶换取不多的零用钱。

  因为一些车主的防盗意识较强,对车里的电瓶加装了防盗设施,所以这伙人面对这些电瓶车的时候束手无策,就迁怒于车主,偷不到电瓶就放火烧电瓶车。短短半个月时间内,他们就烧毁了7辆电瓶车。

  因为这伙人中除吴某外,都不满14周岁,故公安机关进行教育处理。而吴某已满14周岁,因为涉嫌放火罪,故应对其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结伙他人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造成财产损失27000余元,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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