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红网双峰5月4日讯(通讯员 金宏志)5月3日,消费者熊先生致电湖南省双峰县工商局永丰工商所调解人员,称手机质量问题得到解决,返还的话费也已到账。
4月19日,熊先生通过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投诉,反映2011年10月份,他在双峰某通讯公司办理了预存2580元话费赠送手机的业务,但赠送的手机才用了10多天就出现了质量问题,熊先生找到售后维修部进行维修,没想到一修就修了20多天,取回使用后才几天又出现接收不到信号的故障,熊先生又在外地上班,回来一趟处理很麻烦,而该手机在维修时一修就修很久,熊先生办理的又是绑定的手机业务,在维修期间一样扣着话费,熊先生希望通讯公司将剩余的话费返回,请工商部门协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双峰县工商局永丰工商所的执法人员立即与消费者、营业厅负责人联系,对投诉情况进行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出卖人相同的责任。”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通讯公司尽快把手机修好,并将修理期间已扣除的按月返还话费以话费的形式返还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