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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根据近日我省制定出台的《关于房地产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将在土地供应、金融、税费等方面获得支持,并且保障房建得好的企业还可获得奖励。
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的方式主要为:企业自建、政府和企业共建、政府委托代建及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其中企业自建的保障房,其租售收入全部归企业所有;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的配建,在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比例不低于10%。
据悉,各地将严格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房地产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参与保障房建设和运营管理。房地产企业可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建保障房;在保障房项目中可规划建设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金融机构将优先向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等项目发放贷款;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房,享受国家和省政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对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和管理业绩突出的房地产企业,有关部门可在资质升级、信誉评定、诚信企业和先进企业等评比奖励中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分奖励。(作者: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