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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公告提示 保险产品要按需购买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08: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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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建议投保人将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设定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险保险金额设定为5~10倍。总的来说保险费的支出应与自身的经济条件相适应,一般在年收入的5%~15%为宜。”

  日前,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合理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向公众普及人身保险产品的合理购买方式。公告中提示了5点关键细节,即了解人身保险产品的基本知识、客观分析自身的保险需求、根据需求匹配购买对应的产品、选择与自己经济实力相当的保费开支、超过犹豫期后慎重考虑退保等。

  据一位资深保险从业人员的分析:“客户所签的单,和业务员的工资直接挂钩。不排除有的业务员‘乱建议’让客户多买单。”针对这种情况,公告中明确指出“请选择与自己的经济实力相当的保费开支”。据悉,保障型产品可以用相对较低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额。

  此外,对于目前各家银行都有涉及的保险理财产品。保监会提出,保险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购合适的产品。建议在分析自身保险需求时,首先考虑保障,再根据经济条件安排储蓄和投资理财规划。

  保监会特别提示,保险产品的主要功用有风险保障、长期储蓄、财务规划和投资理财等,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成都晚报记者 王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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