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四川落实教育考试违规新办法 作弊者最多停考3年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0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高考作弊新处罚:最高停考年

  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作弊处罚更严厉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获得加分资格”,被首次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考生若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不管考试过程中使用与否,均将被视为作弊。

  昨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落实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信息。新办法对高考违规、违纪和作弊处罚更加严厉,与2004年的规定相比,有15处改动,可谓“大刀阔斧”。同时,对作弊的界定也有增加,“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获得加分资格”,被首次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政策的修订体现了与时俱进。比如,原来“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修改为“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这表明考生若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不管考试过程中使用与否,均将被视为作弊。

  同时,以往教育部只在打击“替考”上有详细规定,而没有提及如今日趋猖獗的“组织团伙作弊”。新办法规定,“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以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者”,其所在的教育考试机构须通报其所在学校,并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予以解聘。

  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4类作弊行为之一的考生,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今年将实名制登记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四川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方案》指出,我省将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就业指导、岗位信息、创业指导、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进校园活动等。

  方案透露,我省将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活动。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摸清底数,做好登记,主动服务,加强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对辖区内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动态管理服务,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要给予重点就业援助。

  我省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安排省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5000万,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

  我省还将认真落实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规定,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平等就业权利。(华西都市报 记者 肖笛 王蕾)

热词:

  • 教育考试院
  • 作弊行为
  • 考试作弊
  • 零就业
  • 加分资格
  • 我省
  • 高校毕业生就业
  • 考生参加
  • 替考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