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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小区人防车位长租44年引质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3日 1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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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要将小区115个人防车位长租44年,但业主却查到物业的《人防工程使用证》有效期只有5年。昨天(6月5日)是小区签租车位的日子,北京石景山区茂华璟公院的150多位业主到现场表示抗议。区人防办称物业此举违规。

?使用证上有效期5年

昨天上午,150名业主陆续聚集到物业门口。业主们介绍,一周前,大家陆续接到物业通知,称小区人防车位将于6月5日进行长期租用协议的签订,共分两种方式:一年期租赁和长期使用,后者租期至2054年底,共需11万元。“《人防工程使用证》显示其有效期为5年,他凭什么租44年?万一以后换了一家物业,我们该怎么办?”业主刘女士说。上百位业主签字,希望维持车位临时租用的现状,待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再作决定。

物业称有长期使用权

茂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解释称,关于一次性转让44年长期使用权,具体指的是:使用期限20年,自使用期限到期后截止到2054年12月6日,将由业主免费使用。

该负责人出具了一份与石景山人防工程管理中心签订的《使用人防工程协议书》,协议同意将人防工程作为小区地下停车场使用,使用时间为5年。但协议最后一款称,物业具有长期使用权。物业表示,目前已有13名业主与物业签订了“长期车位使用协议”。

?区人防办称物业违规

对此,石景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科杨科长表示,《人防法》规定“谁投资谁受益”,因为茂华物业是开发商茂华集团的子公司,因此人防办也将其视同为开发商。若茂华物业撤出该小区,人防办则会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使用协议。

杨科长称,他们签订的合同年限一般是3年,最多不超过5年。人防办与物业签订的5年合同到期后,若要继续使用人防工程,则仍需续签。对于物业开具长期使用协议,杨科长认为,物业此举违规,如果业主签订这样的合同,超过5年年限后,其合法权利将难以得到保障。(记者陈婷实习记者祝琳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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