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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注明燃气器具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3日 04: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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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文静)昨日,市市政市容委、市公安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房屋出租合同必须标注房屋内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等用气设备的品牌、型号、使用年限等信息,依法约定户内燃气设施的安全管护责任。

  通知明确,督促各燃气供应企业加强对出租房屋燃气设施的巡检工作,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对房屋租赁当事人进行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房屋出租人要向承租人提供安全的燃气设施及用气环境,承租人要按照相关规范在出租房内安全使用燃气。特别规定:房屋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应保证燃气器具符合要求;对已安装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和达到判废年限的燃气器具要予以更换。

  作者: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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