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奚旭初
我们的社会里有很多普通劳动者,他们在节假日里往往无法踏青赏花、享受世界的繁华。工地上的农民工依然在编织城市,快递工在奔走,马路上的清洁工依然在洒扫以迎……他们的存在,是时代繁荣的基石;他们的奉献,是生活丰美的保障。(5月1日《北京青年报》)
岂止是北京,在“五一”这个劳动者的节日里仍在劳动的人,东西南北何止千千万万?同样多的是“五一”期间充斥于媒体的赞美文章。这些文章在讲到劳动者节假日仍然在胼手胝足工作时,其字里行间渲染的多是“劳动着是快乐的”、“劳动着是美丽的”这样的语境。然而我更想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节假日内这些劳动者的劳动,是否拿到了三薪双薪的报酬?这一问绝非多余,因为一直以来,加班工资在许多地方总如画饼。
因为工作需要,节假日确实要有一批劳动者放弃休假,然而前提不应是坚守了也不给一分钱。更不必说,劳动者如果选择休息,实际上就相当于辞职,几乎少有哪个企业会耐心地给选择休息的劳动者留着工作岗位。在这样的背景下,将劳动者的无假可休,做梦都不敢有休息的念头,将加了班也无加班工资的劳动说成是“奉献”,说成是“坚守”、“贡献”,描述为“快乐”、“美丽”,自欺或许可以,欺人却难不信去问问那些劳动者,他们是否认同那曲“赞歌”?
与节假日加了班却拿不到加班工资一样令人沮丧的是带薪年休假的有名无实。我国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进入第五个年头。然而相关调查显示,只有不足三成上班族可享受到这一待遇。只听到职工感慨带薪休假落实难,很少听说哪家公司主动给未休假员工补贴的,更没听过违法受罚的,可见其违法成本很低。从法条的严格程度上说,我国的劳动法在世界上并不落后。然而为什么一碰到实际就变成了“软法律”?违规收益大于成本,加班工资、带薪休假都成镜花水月也就难免。如果这种状况得不到改变,那么再多再好的法规也可能成为废纸。
劳动的赞歌当然要唱,但应是在劳动真正与美丽连在一起之后,而这至少要有一个前提:按劳取酬。节假日劳而无酬,与其说反映了劳动者的软弱,与其说反映了经营者的无德,不如说折射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失职。中央反复强调,要让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实现体面劳动,归根结底要落实在劳动者权益上。劳动者权益有很多,节假日加班能拿足额加班工资,就应是权益之一。依法获取劳动报酬,依法享受带薪休假,解决这些最起码的问题,还有多少遥远的距离?(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