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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消费者都有手机莫名其妙地被扣费的闹心经历。来自省通信管理局的官方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省电信用户申诉案件同比上升128%,其中涉及“收费争议”的问题占到首位。
电信“收费争议”占大头
4月28日,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布我省2012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通告内容显示,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山东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共受理用户咨询申诉1624件(咨询1510件,申诉114件),总受理量同比上升58.59%,申诉量同比上升128%.
在114件用户申诉中,由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向相关企业发函进行重点调查的有83件,占申诉总量的72.81%,其中确系企业责任的用户申诉案件有23件。在这23件用户申诉案件中,山东联通12件(济南5件;青岛、烟台、淄博、临沂、威海、济宁、泰安各1件),山东移动6件(10086、济南、青岛、烟台、济宁、聊城各1件),山东电信4件(聊城2件;济南、东营各1件),青岛长城宽带1件。
通告显示,在23件确系企业责任的申诉案件中,19件涉及收费争议问题,2件涉及用户服务问题,2件涉及通信质量问题。
按套餐收费须及时提醒
针对今年第一季度电信用户申诉涉及“收费争议”占首位的情况,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各电信运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一方面,加强对自有增值业务、合作增值业务的管理,从业务宣传、定制确认提醒、业务内容提供以及收费等环节加大审核和规范,保证相关业务计费和收费的准确性,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确保用户明明白白消费;另一方面,加强对客服热线、营业厅、代理渠道等窗口服务人员的管理,加大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办理业务应明确告知用户业务套餐内容、收费标准、协议有效期及话费查询方式等特别注意事项。
同时,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各电信运营企业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加快系统改造和完善。对于采用套餐方式计收费的,在套餐内语音通信、短信、多媒体信息和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时,尽量做到能主动、及时地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
谨防陌生号码短信附件
4月底,省通信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智能手机终端使用的三大消费提示。1、使用智能手机前,应认真阅读相关说明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2、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建议下载安装正版软件,注意防范手机病毒等有害程序侵入。请勿打开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附件或电子邮件、彩信等链接,避免手机被植入恶意代码而导致话费损失。3、通过WLAN网络使用WIFI上网时,部分品牌智能手机手机(如iPhone4S)将会自动搜索默认切换信号强度好的WIFI和GPRS网络。为避免产生GPRS流量费,请务必将手机蜂窝数据关闭。
(本报记者 张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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