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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人员传授逃避监管方法将开除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1日 11: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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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5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开始施行。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惩处海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加强央企境外投资监管、强化财政资金全程监督……一系列新规将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海关人员传授逃避海关监管方法将被开除

  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最近联合公布了《海关工作人员处分办法》。针对参与、包庇或者纵容走私以及传授逃避海关监管方法危害特别严重、影响最为恶劣的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明确规定将给予开除处分。

  国资委: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发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殊原因确需投资的,应当经国资委核准。

  新《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进一步简化相关程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新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强制许可请求的提出与受理、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查和决定、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的审查和裁决、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查和决定等作出了规定,将更好地适应修改后的专利法,并进一步简化相关程序。

  财政监督新规强化财政资金全程监督

  日前,财政部制定了《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该办法突出强调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过程始终,强调财政部门实施监督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同时,明确了财政部门内设专职监督机构在财政监督工作中的牵头组织作用和业务管理机构的日常监督作用,整合了财政部门监督职能,以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效率。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部总共16条的司法解释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主要调整货运代理企业接受委托办理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事务时与委托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对如何准确认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作出了规定。司法解释还依照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确定审理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应采取过错推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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