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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不合理使用抗菌药医师将受惩处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30日 1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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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卫生厅近日加大了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将受到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惩处。

  山东省卫生厅日前召开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培训会议,对抗菌药物应用提出更严格的奖惩措施。

  山东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分要根据监测情况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等处理。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山东省卫生厅提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要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责任状应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定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并体现奖惩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医师定期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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