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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租赁也按新标准 连租超半年须备案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30日 05: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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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发布了《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度车辆租赁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其中规定,公务车租赁原则上不得高于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即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

  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车租赁按照新的配备标准执行,其意义在于节约财政资金,规范公务车租赁管理。

  47家供应商中标

  据了解,北京市财政局公布的车辆租赁定点中标供应商共有47家,车型涵盖轿车、MPV、SUV、小型客车、大型客车等五大类。

  值得注意的是,在入围的近百款车中,囊括了奥迪A6L、别克君越、丰田皇冠等高端品牌汽车。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公车租赁原则上不得高于公务用车配置标准,但如遇到外宾接待、大型会议、高端宴请等特殊需求时,可以提高租赁标准。

  最高优惠幅度达20%

  据悉,定点供应商的中标价格为最高限价,各预算单位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议定具体价格。

  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定点供应商中,有一嗨租车(微博)、神州租赁、北辰汽车租赁公司等47家汽车租赁公司,单一公司就可租车辆达几千辆,且每个公司都有程度不一的优惠幅度,最高优惠幅度达20%。

  连续租车超半年须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规定,预算单位的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等临时性用车,可以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连续租赁6个月以上的,须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及时做好备案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事业行政单位如须申请备案,应同时向北京市监察局和北京市财政局进行申请备案。

责任编辑:赵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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