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三部门严管中小学教辅价格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9日 1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释法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记者胡建辉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中小学生使用的主要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大幅降低价格标准,减轻学生教辅材料经济负担。

  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入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限定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不得高于35%。二是加强教辅材料价格公示管理。要求各省将经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审核的教辅材料价格一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辅材料行为的力度;全面加强教辅材料价格政策和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热词:

  • 教辅材料
  • 中小学教辅
  • 价格公示
  • 价格主管
  • 学期
  • 新闻出版总署
  • 教育部
  • 零售价格
  • 中小学生
  • 基准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