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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作为世界知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文保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和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对其妥善保护,面临着众多困难。近期,北京市文物部门针对城市危改、开发、建设区域文物保护状况展开专项执法督查,并对安全隐患制发督查单,要求整改。4月24日的复查结果显示,多数开发建设单位,都按要求加强了临时安全防范和保护措施。
北京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面对历史遗留的文物安全隐患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文物安全保护之间产生的矛盾,北京市先后出台规定,明确了各级文物监管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市区财政不断加大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
据介绍,此次督查范围涉及地处北京市西城区“大吉片”、“菜西片”、“广安片”、“棉花片”项目范围内的康有为故居、米市胡同29号、李万春旧居、梁启超旧居、蒲阳会馆、法源后街5号谢叠山祠、四川营胡同1号秦良玉屯兵处、铁门胡同11号施愚山故居、广慧寺等文物保护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以及砖塔胡同84号;涉及地处东城区的“南锣鼓巷保护街区”、“玉河遗址”、“玉河庵”,“钟鼓楼片”的“豆腐池胡同23号宏恩观”、“绮园花园”,“北京站片”、“王府井片”范围内的“基督教美以美会牧师住宅”等开发区域文保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大甜水井24号”旧建筑等。
北京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目前针对文物安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文物执法部门的权力有限,因此,各级文物监管部门只能通过反复督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物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等方式,使有形的文化遗产得以更好的保护。
(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