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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住改商” 水费要加钱 济南供水条例下月实施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11: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东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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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了解到,自5月1日起,《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对即将实施的《条例》,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做出了相应的解读。

  计划停水超一天

  要开车给居民送水

  此次即将实施的《条例》相比以往的《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更加人性化,并强化了政府部门在供水安全上的职责,对于以往缺乏政策依据的情况也都相应作出了细化。

  以计划停水为例,《条例》明确,供水企业应当不间断供水,不得擅自停止供水。但按照计划需要,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用水。在昨天的采访之中,济南水务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今年还将再添置两辆送水车,这样一来,济南水务就总共拥有5台送水车,可以满足“全市范围内任意两处停水点的送水任务”。

  住改商后不分表用水

  按经营用水缴费

  《条例》明确,“用户未按期缴纳水费的,由供水企业向其发出水费催缴通知。居民用户在接到水费催缴通知后超过三十日、单位用户超过十五日,无正当理由仍未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经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后,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其限时供水或者停止供水。用户缴纳税费和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于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水。”

  除此之外,对于居民楼搞经营之后的水费问题,《条例》也作出了细化规定。济南水务集团的相关负责人给记者举例说:“好比张三家用临街的房改了个小吃店,其用水必然就出现经营服务用水、居民用水两类,而按照目前的水价来说,居民用水每方为3.15元,经营服务用水为5.4元。”《条例》实施之后,这一情况将得到解决,“如果是用户的原因不能分表计量的,将按照相应的最高类别适用水价;反过来,如果是我们的原因,那将按照最低类别适用水价。”

  小区二次供水

  要定期公布检测结果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目前已备案二次供水设施共508处,而根据济南市节水办的审查结果来看,大部分的二次供水设施的储水池未配备消毒设施,造成水质安全隐患。《条例》实施之后,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将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合格的,颁发运行管理合格证。此外,单位用户自行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单位负责管理,也可以委托供水企业进行管理。

  除此之外,针对目前二次供水设施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维护及管理的情况,《条例》提出,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单位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二次供水出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同时,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将加强对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执行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水质公告。“目前,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检测报告已在网站发布,下一步向社会公开的办法目前正在制定中。”市政公用事业局的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窦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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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齐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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