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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错案追究制首度“发威”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08: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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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23日重新审理了杨新华交通肇事案。自称“眼睛花了”判错案的原主审法官水涛被移交司法机关,成为河南出台错案终身追究制后第一个被追责的法官。

  今年4月5日,河南省高法宣布施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只要办了错案,不管是调任还是退休,都要追究责任。

  针对法官“眼花”判错案,三门峡市政法纪工委、三门峡中院分别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主审法官水涛移交司法机关查处;陕县法院刑庭庭长吕丙林不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审核把关不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陕县法院副院长霍建辰作为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审核把关不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湖滨区法院后川法庭庭长翟二民给陕县法院出具的复函存在明显瑕疵,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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