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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昆明4月26日电 (记者林娟娟)记者26日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 3月31日审议通过,并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该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构建科学的森林防火体系,提升森林防火能力,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据了解,该《条例》共有6章51条,分别为总则、森林火灾的预防、森林火灾的扑救、灾后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具有极强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条例》明确界定了各级政府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的公共管理职能,特别是强化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规范了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此外,针对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的变化,《条例》还明确了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的防火义务和责任。
为了突出预防为主的思想,《条例》对此也明确规定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将森林防火规划、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预警监测及预警响应、野外用火管理、计划烧除等要求提升到法规高度,力求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明显地体现了地方性的法规配套性。该条例与上位法和应急法规相衔接,统一了火灾等级及其划分标准并明确了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和实施主体,进一步规范了森林火灾信息报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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