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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三方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02: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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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政公司:为员工投保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家政公司可以与表现良好的家政工签订劳动合同,给其购买社会保险。同时,还要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的系统管理,如:对家政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实行实名登记,做到必须持有身份证、上岗证、体检证等才能上岗。对于可能在家政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意外,家政公司应为员工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降低风险。

  家政服务人员:与正规家政公司签订合同

  家政服务人员可以与具有家政服务资质、具备相应经济实力、上规模的合法家政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雇主:与家政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为了保护雇主的合法权益,雇主应当找有资质的家政公司,并与其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将报酬交给家政公司,由公司指派家政人员为自己提供服务。这样从法律上讲,雇主与家政公司形成了承揽关系,并不直接与家政人员形成法律关系。万一家政人员出现意外,雇主只要尽到了审核、提醒以及安全保障等义务,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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