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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间资金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两难困境正在破题。
《意见》表示,浙江省大力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和股权投资机构。积极发展股权投资机构,吸引境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入驻浙江省,培养一批本土股改投资机构品牌。以杭州、宁波、温州为重点,构建股权投资基金的集聚高地,打造“中国私募股权产业基地”。
制定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展的政策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建立股权投资引导资金,重点投入以初创期、种子期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创投基金和天使基金。
浙江省有关部门表示,加强地方资本市场建设,每年将新增30家上市公司,“十二五”末上市公司数力争达到400家。支持上市公司在产业转型中开展并购重组,实施产业链战略性整合。
此外,《意见》指出,要积极利用债券市场,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各类债券品种,支持小微企业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对金融机构承销直接债务融资业务给以一定的财政奖励。
《意见》表示,浙江正在整合资源做大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企业产权、技术产权、文化产权、排放权、林权等各类产权交易市场。积极培养金融资产交易市场,构建金融企业资产交易、债权信托等交易平台。继续深化未上市股份转让平台试点,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登记、转让、融资等提供综合服务。积极争取开展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试点,对接全国多层次资本市场。
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是《意见》主要内容之一,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制和增资扩股。支持民间资本发展股权投资、融资性担保互动融合的民间金融产业链,积极创新民间资本转化为科技资本、产业资本的地方资本市场,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通过股权、债权方式有序投入实体经济。
业内人士分析,民间融资阳光化,有利于削减“非法吸储”、“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现象。民间企业特别是民间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有望得到缓解,规范、阳光的民间“金融大亨”或许不再是天方夜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