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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调整货车通行证核发标准
本报讯 主力记者 杨凯 目前南昌实施货运车辆“晚间货运”的措施,但考虑到一部分保障群众生活需要的货运车辆必须实时通行,交管部门近期对货运车辆通行证办理要求进行了重新归纳调整,只限定8类车型为核发通行证对象,这8类车型核证要求各不相同。
交管部门设置通行证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小部分涉及到确属人民群众生活保障需要的粮、菜、电、气、煤、水等部门的货车通行问题。
此次重新归纳调整的货运车辆申办通行证对象大致分为8类车型,其中囊括重型、中型货车;轻型、微型货车;抢修车辆;混凝土车辆;搬家运输车辆;普通货车;普通危险品专用车;货物“超高、超长、超宽”车辆。用车单位递交申请报告后,对符合条件的将及时办理。
记者了解到,8类获准办理通行证的车辆实行通行证按季度换发,除特殊规定外,高峰时段禁止通行,通行时间为每日7:00―9:00、16:30―19:00。
需要注意的是,除临时通行证和货物超高、超长、超宽通行证当天办结外,其他通行证实行月办季换,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至25日申请办理,逾期申办的,一律不予受理。
此外,所有货运车辆必须按要求粘贴反光标志和安装防撞装置。四县及外地货车和市区从事专业运输的货车,以及单位挂靠、租用、借用的货车一律不办理“禁行路通行证”,实行晚间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