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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小区被划伤 谁该为修车费买单?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13: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武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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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家住光谷步行街加州阳光小区的徐女士反映:她14日将车停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内,夜间被人划了10多道划痕,谁该为修车费买单?

  徐女士介绍,她当即报警并向物业保安反映此事。停车场监控录像没有看到肇事者,她不得不花1200元对车身作了喷漆处理。她每月交的350元停车费中,包含260元的车位租赁费和90元的停泊服务费。

  昨日,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丽岛物业公司安保的张经理说,他们公司本月才接手该小区,现在地下车库还没有移交给他们,而且徐女士的停车费用也未交给他们。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程说,我市普通小区的车辆停车费由停泊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两部分组成。物业公司如果收取了车辆停泊服务费,就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保管义务的成立,就应当负责赔偿。如果双方之前对停车费的具体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物业企业则有义务证明收取的停车费里面是否包含停泊服务费,不能证明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要看双方是否有过错,车主是否已按双方或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停车。如果车主不按指定位置停车,物业公司有可能不用承担或仅承担部分责任。(记者 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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